来源:金融一线
9 月 3 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海东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海东分行因未按规定报告迁址被罚款 200000 元。同时,楚君因未按规定报告迁址,被给予警告;吴瑛因未按规定报告迁址,被给予警告;姜苗因未按规定报告迁址,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东金罚决字〔2026〕2 号 | 安责险业务不合规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对柳新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000 元;对张建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000 元 | 海东金融监管分局 |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东金罚决字〔2026〕3 号 | 未按规定报告迁址 |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罚款 200,000 元;对楚君、吴瑛、姜苗给予警告 | |
| 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东金罚决字〔2026〕4 号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 300,000 元;对卢永德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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