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8 日盘后,信濠光电(SZ301051,股价 21.72 元,市值 61.74 亿元)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因 2024 年年报存在多项低级错误等问题,上市公司被责令改正。
根据 7 月 8 日公告,深圳证监局指出信濠光电存在多个问题: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未完整披露与深圳市骏达光电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存在错误、收入核算不规范、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公司 2026 年发布的两份更正补充说明公告发现,上市已接近 5 年的信濠光电,之前对 2024 年年报、2025 年年报中的大量笔误进行过修改。
信濠光电主要从事玻璃防护屏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6 年 3 月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将 2024 年总体产销量情况从 " 略有下降 " 误写为 " 略有增长 ";将 2024 年年报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量同比增减幅度从 -12.00% 更正为 -12.27%,生产量同比增减幅度从 -23.00% 更正为 -23.57%;在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项下,漏写了讯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及其 2024 年净利润;独立董事 2024 年固定津贴也从 8 万元更正为 10 万元。
在 7 月 3 日发布的公告中,信濠光电不仅更正了 2025 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还对 2024 年年报再次更正。对 2024 年年报,信濠光电(恩施)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 0.25 更正为 0.15。在《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冯海涛)》中,一处文字将 2025 年度写成 2024 年度。
深圳证监局指出,信濠光电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多项规定,影响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从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姚浩、董事会秘书周旋对上述信息披露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监管决定,信濠光电需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深交所监管函也强调,上市公司必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信濠光电在公告中表示,将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上市公司还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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