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7 月 8 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9954.7 元,并处 380.53 万元罚款。
程某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放银行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马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基础零售管理部)二人对该行 "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处 5 万元罚款。
汪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部)对该行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 1.67 万元罚款。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浙银罚决字〔2026〕15 号 |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 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4.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5. 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6.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7.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9954.7 元,并处 380.53 万元罚款。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 | 2026 年 6 月 28 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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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程某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放银行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 | 浙银罚决字〔2026〕16 号 | 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 5 万元罚款 | ||||
| 3 | 马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基础零售管理部) | 浙银罚决字〔2026〕17 号 | ||||||
| 4 | 汪某(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零售信贷风险管理部) | 浙银罚决字〔2026〕18 号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 处 1.67 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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