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 月 7 日,粤电力 A、粤电力 B 发布公告,公司当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海上风电公募 REIT 申报相关议案,计划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底层资产推进公募 REIT 申报工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募产品暂定名为广发广东能源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计划在深交所挂牌,采用封闭式运作,存续期 20 年。项目初步预估发行规模 45 至 50 亿元,最终数值以评估报告和监管审批意见为准。广发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广发资管设立配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广发证券担任项目财务顾问;原始权益人包含广东风电、广东省能源集团、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三方。
入池的珠海金湾海上风电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 300 兆瓦,配置 55 台抗台风 5.5 兆瓦机组,配套海上升压站与陆上控制中心,2021 年 4 月实现全容量并网。项目运营主体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由粤电力旗下广东风电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持有该公司 5.7184% 股份。
公告披露配套资金支持安排,上市公司将向广东风电提供最高 40 亿元股东借款,广东风电再向珠海风电发放等额借款,两家公司均需按监管要求落实担保等风险防控手段。资产处置方面,广东风电可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珠海风电、SPV 股权,同时可借助增资、股东借款调整项目公司股债结构。
发行相关权限已同步授权,广东风电可自主确定 60 个月锁仓份额、战略配售比例与发行询价区间;必要时可和广东能源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满足报表合并要求。同时公司允许后续开展资产扩募,也同意为项目国补保理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申报过程中未明确事宜交由经营班子处理。
产品收益分配规则清晰,每年最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年度可供分配资金的 90% 以上分给投资者,产品不设置外部增信。募集资金大部分投向配套专项计划,剩余配置利率债、高等级信用债、货币类产品;回收资金主要用于新建、收购新能源项目,监管划定资金使用时限,2 年内动用比例不低于 75%,3 年内全部投放完毕并定期公示使用情况。
整体交易搭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SPV、项目公司四层架构,发行前先结清项目存量债务,专项计划收购股权后设立 SPV,最终 SPV 被珠海风电吸收合并,由项目公司持续运营海上风电场。
本次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审议期间四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剩余六名董事全票同意。议案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届时也将回避表决。整套发行方案仍需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各项产品要素可根据政策与市场情况调整。公司表示,本次 REIT 发行能够盘活存量海上风电资产,拓宽权益融资渠道,不会对日常经营和全体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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