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凯恩股份 ( 002012 ) 06 月 01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根据公司公告,浙江凯恩新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完成转让,公司主业不包括电解电容器纸业务。但是为何不明确说明公司只转让 60% 股权,仍持有 40% 的股份,不仅参与表决权,同时参与分红?
凯恩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已于 2023 年 5 月完成转让凯恩新材之控制权。现凯恩新材为我司联营企业,不在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感谢关注。
投资者:你好,贵公司目前持有凯恩新材料的股份多少?贵公司与凯恩新材料和艾华集团有业务往来么?
凯恩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现凯恩新材为我司联营企业,不在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我司持有其 40% 股权。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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