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5 月 28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其中,潍金罚决字〔2026〕4 号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存在违规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其作出罚款 45 万元的行政处罚。
潍金罚决字〔2026〕3 号罚单显示,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张金辉,对上述违规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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