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5-27
陕西咸阳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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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7 日,陕西咸阳公安机关公开通报 3 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具体内容如下:

案例一:

礼泉网民刘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条辱骂他人的信息,侵害他人人格名誉,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咸阳礼泉警方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彬州网民蒙某某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了涉及某品牌的不实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蒙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咸阳彬州警方依法对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秦都网民刘某酒后在社交平台发布针对他人的侮辱性文字,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公安机关调查,刘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咸阳秦都警方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做 " 网暴者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来源 / 咸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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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 违法行为 社交平台 陕西 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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