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甘肃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全省防汛抗旱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升级。《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 2021 年版《甘肃省抗旱应急预案》和《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适用范围上,涵盖了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包括洪涝、山洪、干旱、供水危机及水库垮坝、堰塞湖等。
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预案强化了统一指挥与协调联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总指挥,分管水利副省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预案明确要求构建 " 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 " 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预防预警机制是本次修订的重点。《预案》建立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 " 联合监测、联合会商、协同研判 " 机制,强化 " 预报、预警、预演、预案 " 措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预案》规范了预警发布流程,要求预警信息发布坚持 " 专群有别、规范有序 ",并建立预警响应衔接机制,将预警信息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重要依据。
在应急响应环节,《预案》将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并对每一级的启动条件进行了量化。《预案》明确,当黄河兰州城区段流量超过 6500 立方米 / 秒,或暴雨洪水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失踪、围困 30 人以上并威胁生命安全时,将启动最高级别的一级应急响应。针对不同灾害类型,《预案》细化了水库、城市防洪、河流险段、山洪灾害、干旱及供水危机的差异化应急响应措施。在城市防洪中,《预案》明确了从四级到一级响应下的堤防巡查、人员管控、交通管制及群众撤离的具体要求。
《预案》还对应急保障、善后工作及预案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通信、交通、供电、医学救援等全方位保障;灾害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救助、水毁工程修复及灾后恢复重建;建立健全预案定期评估与修订机制,确保预案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邓苗慧
来源:兰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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