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松江消息,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在 G60 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审结一起假冒 " 博世 " 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钱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
2022 年 4 月至 2024 年 7 月,钱某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自行打印 " 博世 " 商标标识,贴附于空白包装袋,并将自制的碳刷装入包装后销售给下家,非法经营数额达 29 万余元。2024 年 8 月,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仓库内查获的假冒商品货值 1000 余元。
公诉人指出,钱某某的行为覆盖生产、贴标、销售全链条,虽犯罪数额并非同系列案件最大,但情节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其 " 傍品牌 " 行为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挤占正规市场,也误导消费(883434)者,扰乱市场秩序。
案件审理中,钱某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与权利单位达成和解,赔偿 15 万元,退出违法所得 5 万元并缴纳罚金。鉴于其退赔退赃等悔罪表现,公诉机关提出从轻处罚建议,法庭予以采纳并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还牵涉多名上下游关联人员。沈某甲、沈某乙父子私自印制博世商标并采购假冒包装,对散装碳刷进行贴标分装后通过网络销售。张某、孙某在放弃正规货源后,联系钱某某提供假冒碳刷。案发后,四人均已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并达成民事和解,于 2026 年 2 月 9 日被法院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该案明确传递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即便涉案物品单价低,违法侵权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知识产权是企业生命力与核心创造力的体现,全社会都应尊重其价值,维护良好的创新与市场环境。
原文:" 傍品牌 " 攫取不法利益,松江 G60 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商标侵权案件(来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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