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 月 6 日春光科技公开信息显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正明、总经理陈凯、非独立董事吕敬、董事会秘书张明骏因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 ,2026 年 4 月 10 日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 ,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以下简称净利润 ) -800 万元到 -1,150 万元 ,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00 万元到 -1,450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 应当在 2025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 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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