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 ( 300796.SZ ) 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认定永安化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15 万元 ( 已缴纳 ) ;同案员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5 万元 ( 已缴纳 ) 。目前,永安化工已完成整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该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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