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 ( 300796.SZ ) 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陈峰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隐瞒持股信息变动导致年报及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依据《证券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共计 450 万元 ( 其中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罚款 150 万元,信息披露违法罚款 300 万元 ) 。公司表示,该事项不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影响日常运营。陈峰拟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票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放弃相关账户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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