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24 日,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不再选择中证鹏元提供的评级服务,现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中诚信国际 ")为公司主体及发行的 "20 洞头债 01/20 洞头 01" 及 "21 洞头债 01/21 洞头 01" 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就终止评级工作事项正式书面函告中证鹏元;公司已与中诚信国际签订《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中诚信国际自协议签订日起履职,为公司主体及发行的 "20 洞头债 01/20 洞头 01" 及 "21 洞头债 01/21 洞头 01" 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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