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 ( 600010.SH ) 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二届职代会第三次联席会议民主选举,选举薛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薛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履行董事(职工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及资格。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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