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2-05
浙富控股: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后连续三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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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浙富控股 ( 002266 ) 02 月 05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您好!公司多家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 15%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请问: 1.   各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浙富水电、浙富核电、四川华都、兰溪自立、江西自立、申能环保)的具体认定有效期及到期时间分别是什么?​ 2.   2025 年各高新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际金额,以及该政策对公司 2025 年整体税负、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3.   除已认定子公司外,公司是否有其他子公司计划申请高新

浙富控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后连续三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适时推动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感谢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 AI 算法生成(网信算备 310104345710301240019 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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