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杨洋 编 | 李亦辉
1 月 30 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业务风险评估不到位、审批不审慎,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有误,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罚款 110 万元,对周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09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斜街 9 号院 2 号楼 20 层 2001-2002、2005-2013、2015-2016、2088 及 21 层和 22 层,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250 条,周边风险 365 条,历史风险 1100 条,预警提醒 36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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