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 文 | 冯秀语 编 | 李亦辉
1 月 28 日,河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金罚决字〔2026〕4 号)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河南金融监管局罚款 210 万元。
相关责任人亦被追责:豫金罚决字〔2026〕5 号显示,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刘伟(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豫金罚决字〔2026〕6 号显示,因虚增存贷款规模,杨华(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豫金罚决字〔2026〕7 号显示,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存贷款规模,郭辉(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业务九部负责人)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豫金罚决字〔2026〕8 号显示,因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乔娜(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成立于 2016 年 01 月 08 日,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 号东方鼎盛中心 B 座,经营范围包括: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总行授权的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 141 条,周边风险 715 条,历史风险 170 条,预警提醒 23 条。
沟通、交流、进读者群、寻求授权,请加雷达学妹(微信:leidaxuemei),线索、爆料,请发送至邮箱:leidacj@163.com。更多精彩:欢迎扫码关注雷达财经微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