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长春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持续开展 " 公交暖风行动 ",严厉查处公交车不按要求开启暖风的行为。现公布 5 起典型案例,请各公共汽电车经营企业及驾驶员以此为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案例一: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8 公交线路吉 A09358D 号车,暖风设备故障仍继续运营,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 1 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 500 元。
案例二: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8 公交线路吉 A04332D 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 2 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 500 元。
案例三: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7 公交线路吉 A35725D 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 2 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 500 元。
案例四:长春市实天客运有限公司 168 公交线路吉 A07229D 号车,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开启暖风,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 2 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 500 元。
案例五:长春市创纪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70 公交线路吉 A09058D 号车,暖风设备故障仍继续运营,依据《长春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扣除日常考核分 1 分,扣减该车辆交通发展奖补资金 500 元。
来源:长春交通运输执法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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