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28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针对上述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210 万元。
此外,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负责人刘伟,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负责人杨华,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业务九部负责人郭辉,被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乔娜,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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