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 月 26 日消息,天津市公积金中心今日发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 100 万元 50 万元提高至 120 万元、100 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 120 万元、50 万元提高至 144 万元、120 万元。二、提高第二套住房计算贷款额度的账户余额倍数。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10 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0 倍。三、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 20 年延长至 30 年。《贷款办法》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贷款受理日期在 2026 年 2 月 1 日之前的,可贷年限及额度仍按《贷款办法》施行前的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人贷款申请之日。(天津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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