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 月 24 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君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上海君冠管理的 1 只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投资标的均由第三方安排,资金来源、投资去向主要为第三方同一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旗下的私募基金产品。上海君冠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职。
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钱某华时任上海君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君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70 万元罚款;对钱某华给予警告,并处 21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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