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 月 15 日,豫园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3,403,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29%。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484,920,000 股。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2,409,720,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1.91%。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 1,581,841,000 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65.64%。
其中,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解除质押股份 17,02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同日,又将 17,020,000 股进行质押,质押起始日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7 年 7 月 14 日,质权人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债务置换。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42,890,000 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 5.93%,占公司总股本的 3.67%,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34,484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46,701,000 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 14.39%,占公司总股本的 8.91%,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84,754 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公告还明确,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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