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2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城投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3 年至 2024 年,被告人胡欣利用担任上海市堤防设施管理处处长、上海市水务局总工程师、上海城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业务分包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743 万余元。

睿思网讯:12 月 2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海城投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13 年至 2024 年,被告人胡欣利用担任上海市堤防设施管理处处长、上海市水务局总工程师、上海城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业务分包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743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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