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6小时前
云南15岁女孩被14岁同班男生杀害,生前曾激烈反抗性侵,女孩父亲发声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12 月 19 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 " 云南 15 岁女生反抗同班男生性侵被害案 " 被害人涵涵父亲方先生处获悉,该案将于 2026 年 1 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涵涵的父亲告诉记者,案发今年 7 月 6 日晚,女儿受闺蜜邀请去其堂哥家玩,那晚十几个人中,有几名是女儿的同学,其中包括嫌犯蒋某。方先生表示,因为不适应这种场合,女儿待了一小时后,提出和闺蜜一起回家。蒋某主动起身送两人回家,把女同学送到家后,蒋某继续送涵涵,在路上出了事。涵涵的遗体最终在路边被发现,此处与她家的直线距离仅约两百米。

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7 月 6 日晚,曲靖市罗平县马街镇某村,15 岁的涵涵与 14 岁的同班同学蒋某同行时,蒋某试图对其实施性侵,并拍摄被害人隐私照片,遭到激烈反抗后将涵涵杀害。经鉴定,涵涵系扼勒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7 月 7 日,蒋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经审查认定,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现遗体的地方

方先生告诉记者,第一案发现场距离自己家只有 40 米,蒋某作案后欲藏匿尸体,将女儿拖行了一段距离,嫌犯接到家里电话催促回家,遂将尸体扔在路边,有人经过时发现了女儿的遗体,随后报警。" 当时我和妻子都在外地打工,我是凌晨 3 点多接到警方电话的,我们不接受任何调解,未成年也不能作为免死金牌。"

被害人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认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强奸等重罪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蒋某某案发时年满 14 周岁,其行为已纳入法定追责范围,不存在 " 年龄豁免 " 情形。

对于 "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必然从轻 " 的疑问,周兆成律师解释,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 "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但需结合犯罪情节、手段残忍程度及主观恶性综合认定。他强调," 从轻 " 绝非 " 纵容 ",蒋某某作案后的冷漠态度已超出 " 冲动犯错 " 范畴,法律需守住底线,以彰显对生命的敬畏和对公平正义的守护。目前,律师团队正全力梳理证据链,配合司法机关还原案件真相,维护被害人亲属合法权益。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一起剪

一起剪

ZAKER旗下免费视频剪辑工具

相关标签

性侵 闺蜜 云南 窒息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