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2 月 18 日消息,韶能股份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权益变动未停止交易、权益变动未及时披露等问题。该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提交的《韶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5 年 11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韶能股份 1440 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 1.35%,导致持股比例降至 10% 以下,但未及时报告并公告,也未停止卖出上市公司的股票。此外,该公司在 2025 年 11 月 18 日提交的《减持信息表》中显示,2025 年 11 月 11 日再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韶能股份 405 万股,权益变动比例为 0.38%,导致持股比例降至 9% 以下,未及时公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兆伟恒发能源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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