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 ( 600410.SH ) 公告称,公司与常州高新区管委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签订《华胜天成江苏区域总部暨软件板块业务总部项目投资协议》。因疫情、市场环境等诸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达成投资协议要求,因此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近日收到常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要求公司向常州高新区管委会退还奖励资金 3500 万元,并按照 LPR 利率的 150% 支付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及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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