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12 月 10 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公布相关批复,核准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 湖北金租 " ) 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业务资格。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要求,湖北金租开展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业务,应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4 年第 6 号 ) 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湖北金租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其报送业务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及风险问题。
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金租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武汉金融控股 ( 集团 ) 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正式开业。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30 亿元,经过两轮增资后,目前注册资本 43.33 亿元。其中,武汉金控持股比例 52.9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农商行持股比例 33.23%,九州通医药集团持股比例 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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