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 远智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 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4.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 ] 6 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 " 远大智能 " 变更为 "ST 远智 ";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689";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10% 变为 5%,公司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就上述事项的最终决定,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 ST 远智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20 年 4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 " 证券市场周刊 " 官网 - 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ST 远智的主营业务为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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