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 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 2025 年第 819 号决议。

其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越南的摩托车胎,做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该案涉及南共市税号 4011.40.00 项下的产品。
巴西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

其中,中国和越南,每千克征收 2.18 美元(约合人民币 15.41 元);
泰国每千克征收 1.1 美元(约合人民币 7.78 元)。
据了解,2012 年,巴西对产自中、泰、越的摩托车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2013 年,其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三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8 年,巴西对此案,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9 年,终裁决定,继续征收为期 5 年的反倾销税。
2024 年,该国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