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3 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员工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对其罚款 140 万元。
此外,时任高唐农商行董事长郝彬、时任行长季文岗被警告;时任南镇支行行长(代为履职)、行长蒋庆鹏被警告并罚款 5 万元;时任鼓楼支行(代为履职)、顺达支行副行长、营销副行长刘建峰被警告并罚款 10 万元;时任业务部总经理孙家利、时任合规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高汉被警告。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