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2 月 3 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融侨集团 ")宣布,子公司福建融侨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福建融装 ")未能如期偿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 " 光大银行 ")债务。
根据此前《协议》约定,光大银行向福建融装提供 4,000 万元借款,用于支付工程款、石材等货款;该笔债务由融侨集团以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 167 号融侨水乡酒店、酒楼、会所及融侨水乡酒店扩建工程地下 1 层 -12 层 01 酒店、酒楼及相应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由融侨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福建融装需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归还《协议》项下到期应还本金人民币 3,710 万元及相应利息人民币 42,665 元。截至公告日福建融装尚未清偿前述本金及相应利息。
目前融侨集团、福建融装等各方正在与光大银行就该债务处置事宜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减少债务逾期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良影响。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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