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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隐瞒代持、违规减持 宝新能源实控人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合计罚没37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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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 日晚间,宝新能源(SZ000690,股价 4.32 元 / 股,市值 94 亿元)披露,公司实控人叶华能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叶华能因未如实告知宝新能源股份代持情况,将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此外,部分代持股份出售还涉及违规减持,广东证监局拟对叶华能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554.29 万元,并处罚款 1000 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 3 月,因叶华能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此番宝新能源公告披露的《告知书》主要内容显示,2017 年 1 月,经叶华能决策、宁远喜(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同意,宝新能源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11 亿股(占宝新能源总股本的 5.11%)宝新能源股权协议转让至宁远喜名下,由宁远喜代持。但叶华能未如实告知宝新能源股份代持情况。

违规减持事项也与上述代持股份有关。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违规减持比例 1.1%,违规减持金额 1.41 亿元,叶华能对违规减持事项负有责任。

宝新能源在公告中称,上述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记者查询到,去年 4 月,宝新能源曾发布更正及致歉公告,对叶华能曾取得香港居留权事项、股东代持事项等进行补充披露。

宁远喜是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其与宝丽华集团原总经理温惠被控合谋职务侵占,后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七年六个月。但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该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2024 年 8 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指定管辖决定书》,决定将案件移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

今年 6 月至 9 月期间,顺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件,其中庭审时长达 46 天,引起不少关注。庭审中,宁远喜、温惠均坚持无罪。近日,记者从宁远喜家属获悉,案件的审理期限将延长至 12 月 11 日。

(更多过往报道请见《发回重审后,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今日在广东顺德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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