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2 月 1 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宣言、高雅林。
根据决定书,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在河南油田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业务法律服务项目中,存在未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工作底稿不规范、未查询委托人诚信档案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宣言、高雅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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