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08-09
被宣告死亡19年后 他申请“复活”……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8 月 8 日,记者获悉,离家出走多年的陶某回老家江阴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结果意外发现,自己在 19 年前就被法院宣告 " 死亡 " 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他还能 " 复活 " 吗?

事情要从 1995 年说起,当年,陶某和妻子钱某因感情不和,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陶某负气离家,多年来一直杳无音讯。陶某家人多方寻找也一直没有结果。2005 年 3 月,陶某的母亲马某,向法院申请宣告陶某死亡,经陶某所在单位、社区、公安部门核实,确认陶某已经离家出走 10 年,下落不明。

法院依法发出寻找陶某的公告,1 年公告期届满后,仍没有陶某的下落,于是判决宣告陶某死亡,公安机关也注销了陶某的户籍。可到了 2024 年 6 月,陶某达到退休年龄,他就回江阴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这才意外发现自己被宣告死亡,户籍已被注销。于是,陶某向法院申请撤销宣告他死亡的判决。

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婷婷说:"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因陶某被其母亲马某申请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并与家人取得联系,其本人作为申请人向作出死亡宣告判决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符合撤销死亡宣告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

法院受理后,询问了陶某以及他的母亲马某,查明申请人的确是陶某本人,最终,依法作出了撤销死亡宣告的判决,陶某从而在法律意义上 " 死而复生 " 了。法官介绍:宣告死亡只是基于法律所拟定的死亡,被宣告死亡并不等于生理上的死亡。自然人是否真正死亡,仍然不能肯定。对于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一些情形,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法院就可以作出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

张婷婷说:" 比如被宣告死亡人返回原住所或居所,或者与其家人重新取得联系,或者有人确知其下落等,只要确认该自然人仍然存活,结束其生死不明的状态即可,然后是其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宣告死亡的判决。"

来源:荔枝新闻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相关标签

江阴 养老金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