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1 日)
一起来看看
↓↓↓
数据显示,目前有 21 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 2100 元及以上。有 8 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或超过 2300 元。吉林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2120 元,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1 元。
今年以来,已有多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广东调整提高该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 2500 元 / 月,深圳市调整为 2520 元 / 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 23.7 元 / 小时。
4 月 1 日起,福建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后保留四个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2265 元、2195 元、2045 元、1895 元,平均值为 2100 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 4.0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 23.5 元、23 元、21.5 元、20 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 4.1%。
2 月 1 日起,贵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 2130 元、二类 1980 元、三类 1890 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22.4 元、二类 20.8 元、三类 19.8 元。
四川、重庆、新疆、山西也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第一财经微信
编辑:古月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