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刘治颖 4 月 3 日,维业股份 ( SZ300621 ) 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责令改正决定书》内容显示,维业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
1、公司治理不规范。2021 至 2023 年,维业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不完整,且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错误;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
2、财务核算不规范。维业股份部分项目 2023 年度收入核算不规范,存在重复确认、遗漏确认和跨期确认问题;部分项目 2023 年度多计存货及应付账款;2021 年以来部分使用商业保理结算的项目存在成本费用会计处理不一致的情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不合理。
3、信息披露不规范。维业股份 2023 年度部分诉讼事项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此外,维业股份还存在收入相关单据管理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上述情况反映维业股份在公司治理、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维业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内容显示,维业股份董事长张巍、总经理朱佳富、时任总经理曹冬、财务总监胡剑锋、董事会秘书沈茜对上述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张巍、朱佳富、曹冬、胡剑锋、沈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维业股份成立于 1994-10-18,法定代表人为张巍,注册资本为 2.08 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等。该公司大股东为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9.9975%。
业绩方面,2024 年前三季度,维业股份营收为 95.39 亿元,同比减少 18.64%;归母净利润为 1331.28 万元,同比减少 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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