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设立四平现代职业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5〕17 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你们关于以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为基础设立四平现代职业学院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第五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为基础设立四平现代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吉林师范大学分院的建制。四平现代职业学院为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由四平市政府举办,校址设在四平市。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 2500 人,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分别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
二、四平现代职业学院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四平市政府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落实办学投入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四、省教育厅要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5 年 3 月 28 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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