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4 月 2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4 月 1 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施行,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条例》中所指的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
《条例》还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区域协作,推动京津冀三地政策互认、标准兼容等。示范区对乘用车、客运车、货运车、特种作业车、多功能无人车等 5 大类应用场景开展 " 事前 — 事中 — 事后 " 全过程监管。
据了解,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已实现 600 平方公里路侧设施智能化部署。目前,示范区累计联合 18 家企业参与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验证,共支持 310 余辆车完成 19 项功能服务产品的测试验证。
IT 之家注:工信部《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规定,驾驶自动化从 L0 到 L5 按 6 级划分:L0 级为驾驶员驾驶,L1、L2 级别为人类驾驶员主导,系统辅助;从 L3 级别开始,车辆控制权逐渐交由自动驾驶系统,L3 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L4 级为高度自动驾驶,L5 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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