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 04-01
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管理?广州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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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31 日,广州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显示,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白底黑字的个人号牌和黄底黑字的专用号牌。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并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

《征求意见稿》要求,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同类型电动机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变更的;已在本市以外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迁入本市的。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不得变更: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外形和整车有关技术参数;蓄电池的类型及技术参数,电动机的技术参数。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加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儿童安全座椅、信号装置、后视镜等;更换符合标准的鸣号装置、反射器、支架等配件;粘贴不影响整车颜色的贴纸。

《征求意见稿》显示,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丢失的牌证,重新确定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

据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726 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 " 公众意见征集组 " 收(邮编 510640)。

(二)广州市公安局网站 / 警民互动 / 征集调查栏目留言。https://gaj.gz.gov.cn/jmhd/dczj/index.html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征求意见稿》

https://gaj.gz.gov.cn/hdjlpt/yjzj/answer/42813

文 | 记者 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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