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撞倒自行车后
先后离开现场
伤者仅仅能提供线索
“一辆电动车、一男带一女”
在此情况下,民警仅用4天时间
迅速锁定嫌疑人,破获案件
2025年2月10日早6点,在朝阳区容创东路,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自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行人李女士倒地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驾车逃逸,留下乘车人刘某试图在现场与李女士协商解决,刘某发现李女士伤情较重,先步行离开事故现场,后在不远处的立交桥洞下,脱去原本穿着的黑色羽绒服、摘下红色围巾装在随身携带的包中,在变装后离开。李女士随即报警。
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勘察,发现周边监控设备并未投入使用。事发道路车流量小,事发时间早,现场几乎没有目击者,周边路网也近乎于视频监控盲区。伤者李女士在送医后,也仅能提供“一辆电动车、一男带一女”这样信息量极其有限的线索,无法确定嫌疑人体貌衣着、车号样式等特征缩小侦查范围,案件侦办一度几近停滞。
在后续勘察中,办案民警发现事发地点交通流以非机动车为主,行驶路线高度统一。结合案发时间早、伤者李女士的通勤路线,加上肇事电动自行车与李女士同向行驶后超车,而且存在载人的情况,办案民警初步确认了肇事车的出行路线。
在调取查看监控视频后,办案民警结合模拟实验,进一步锁定了一辆到达事发地点时与李女士相差不超过2秒钟的电动自行车,这辆车上的两人都穿着黑色外套,后座乘坐的人系着红色围巾。民警向伤者李女士求证,李女士也表示事故发生后,隐约记得留下来扶她的人穿黑色衣服、系着红色围巾。
确定肇事嫌疑车后,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结合电动自行车后部坐垫等细节,反向追踪锁定肇事车停放地及嫌疑人落脚地,摸排找到嫌疑车辆。同时,另一路办案民警通过追踪事发后二人逃逸路线上的多处监控视频,梳理时间线,比对事发后李某驾车明显减速接打电话,同一时间乘车人刘某也在接打电话,以及刘某离开现场后李某驾车调头返回重新接上刘某等情节,并且通过监控成功固定了刘某摘下红围巾、脱掉事发时穿着的黑色羽绒服变装逃离现场的证据。
视频等证据已基本齐备,2月14日早上5点多,办案民警提前进行蹲守,将准备骑车出门的嫌疑人李某、乘车人刘某抓获。起初,二人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还有推脱,面对大量铁证,李某对自己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刘某对自己帮助李某逃逸的行为均供认不讳。
至此,一起仅有10个字线索且视频条件不佳的疑难案件以最快速度告破,伤者李女士及家属对交管部门认真严谨、快速破案给予高度评价。
最终,李某因存在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违反规定载人、逆向行驶、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因刘某存在涉嫌帮助李某逃逸、提供虚假证言等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将其移交属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