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3 月 19 日,泛海控股公告,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公司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泛海不动产投资管理、泛海股权投资管理、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卢志强与民生银行融资合同纠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民生银行借款本金 3 亿元及利息,并支付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的总计金额以不超过欠付本金年利率 24% 为限;
2. 民生银行有权以泛海控股持有的不动产公司 40000 万元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 1 项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3. 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对本判决第 1 项确定的泛海控股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 中国泛海、不动产公司、股权公司、星火公司、卢志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泛海控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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