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5 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5780)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票收取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2 日 17:00 时。出席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为 4,174,978.00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35.426%,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的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表决方式、网络表决方式及电话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025 年 2 月 24 日,在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该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 了见证。
表决结果为: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4,174,978.00 份,占有效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有效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0%;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有效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 MSCI 中国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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