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 02-15
应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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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办理营业执照对住所登记有了新要求,公司申请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应当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对此,该局公布了住所证明材料包含内容。

根据本月 10 日正式实施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公司申请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应当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简化、免收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应当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公司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申请主体,在注册登记时,要按照要求提交上传住所证明材料。

住所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市场主体申请住所 ( 经营场所 ) 登记,以自有房屋作为住所 ( 经营场所 ) 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其它能够证明其房产归属的购房合同、缴款收据、发票等证明文件以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租赁房屋作为住所 ( 经营场所 ) 的,提交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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