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深度 02-08
1750万!交银理财开年领到理财子迄今金额最高罚单,信息披露规范性成监管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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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 2 月 8 日讯(记者 郭子硕)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交银理财因存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以及理财业务投后管理中勤勉尽职义务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被处以罚款 1750 万元。

这不仅是 2025 年理财公司领域的首张罚单,也创下理财公司罚金新高。

2 月 8 日晚间,交银理财回应财联社记者称,对这一监管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同时,监管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对财联社记者表示,此处罚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未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执行,例如未充分披露产品风险、收益波动、底层资产变动等关键信息。二是投后管理失职。主要是指向管理人对理财资金投后的资产持续跟踪、风险控制不足,出现了信用风险等问题。这两类问题直接关系到投资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稳定,均属于资管行业合规的核心环节。

信披披露成监管关注重点领域

实际上,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一直都是理财公司监管的重点领域。回顾 2024 年,共 8 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受到监管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达 3120 万元。仅仅 2024 年 6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口气披露五笔理财公司罚单及一家银行的罚单,罚款总额达 3250 万元。其中,招银理财、信银理财、平安理财、建信理财以及招商银行均因理财业务 " 信息披露不规范 " 等事由被处罚,罚款金额依次为 850 万元、750 万元、650 万元、400 万元、350 万元。

更早之前,2023 年 4 月,杭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及销售管理不规范,信息登记及数据报送不准确,被原浙江银保监管局处以罚款 45 万元。

周毅钦补充,信息披露不规范是理财公司老生常谈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可能侵犯投资者的知情权,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此次处罚表明监管对‘卖者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升级,旨在警示其他机构,强化行业合规意识。

资管新规之后,监管对于理财业务、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要求日趋严格。相关媒体报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去年 6 月向包括银行理财公司在内的公司下发《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

其中,《征求意见稿》具化产品募集期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销售文件、产品说明书以及特殊事项、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揭示文件、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托管协议、产品发行公告或报告等。同时,进一步明确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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