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01-14
超市因2瓶过期啤酒被罚2万?市监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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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4 日,据澎湃新闻消息,邯郸市民申书芬反映,其经营的超市莫名出现两瓶过期啤酒,市监部门作出 " 没收一瓶、罚款两万 " 的处罚。

申书芬及其代理律师不满该处罚,认为属于小错重罚。

对此,魏县市监局人员表示,已召开听证,将沟通决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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