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对德惠市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才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才彦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供热站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丁才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丁才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长春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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