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 月 30 日福成股份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李良、副董事长蔡琦、财务总监甄兰兰、邓重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河北证监局处罚。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年报未披露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 1863 万元存货 - 土地受限情况。2023 年年报财务报告 - 其他关联方情况未披露三河市禾旺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丰稔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康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皓鸣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厚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弘朋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驰盛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卓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 ( 以下简称 10 家合作社或禾旺、谷裕、丰稔、谷康、皓鸣、厚丰、弘朋、驰盛、卓业、谷裕 ) 为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控人李福成控制法人 , 与福成股份存在关联关系。
二、2023 年 4 月 14 日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刘家河养牛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施工方为承德宏远建设集团 , 项目预算 1.88 亿元。5 月 16 日 , 公司支付承德宏远建设集团 1700 万元施工费后 , 变更项目施工方为三河市宏盛建筑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1.647 亿元。对于变更施工方情况公司未及时披露。
三、2024 年 1-3 月 , 实控人李福成控制的 10 家合作社累计向福成股份养殖分公司购牛 2834.25 万元 ,2024 年 5 月 ,10 家合作社累计向福成股份屠宰分公司售牛 360.24 万元。以上交易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四、福成股份自 2023 年 11 月 24 日起陆续将下属子公司账户内合计 1.139 亿元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李福成指定的禾旺、谷裕、丰稔、谷康、皓鸣、厚丰等 6 家农业合作社银行账户 , 后于 12 月 31 日前该 6 家合作社将上述资金全部转回上市公司。以上资金划转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并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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