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这家公司,被点名了!
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骗取公司登记行为!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
详情如下↓↓↓
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有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在 200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设立登记(备案)中,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行为。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被冒用人提交的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广东公量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我局调查报告等材料予以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 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我局拟撤销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设立登记(备案)。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以上拟作出的撤销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设立登记(备案),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有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及有关利害关系人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珠海广和利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地)无法联系,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5 号工商大厦 1003 室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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