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押送人贩子余华英的囚车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顾:
不断被揭开的罪恶
2004 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 8 年,后减刑 3 年,2009 年获释。
2022 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 年 9 月 18 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 年 11 月 28 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 年 1 月 8 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 年 10 月 11 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据了解,法院所说的原判漏罪,指的是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 11 人增加到 17 人。在此前庭审中,余华英拐卖儿童的犯罪过程被详细披露。应该很难会想到,余华英贩卖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她的亲生儿子。
重审:
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从审判中获得正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发回重审从名字上大家都能听出来,它是一个重新审判的过程。是又出现了新的事实,比如说她到底是拐卖了 17 名儿童,还是只拐卖了 11 名儿童?在事实上是有争议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重新去查明。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程雷:总体上看这个案子,已经用到了最高刑,附加刑也是没收个人财产,已经是顶格在适用了。第一次审判的时候,只对 11 名被害人进行了抚慰和救济。但是又发现了 6 名被拐卖的儿童,这 6 名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庭,因为犯罪遭受的损害也应该进行补偿和救济。所以这次新的审判把他们追加进来,所有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都应该从审判当中获得正义,也更加严格地遵循了我们的法定程序原则。
(总台央视记者 信宇 史超杰 常杨)
监制|李绍飞
编辑|单镜宇
审校|寒冬
来源|央视网综合央视新闻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