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17 日,据滨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的通知。
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 15%,具体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意愿,与客户协商确定。
降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 LPR 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 -30BP 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 -30BP,减轻购房人贷款利息负担。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常态化落实 " 白名单 " 制度。扩大房地产 " 白名单 " 机制覆盖范围,加大问题项目修复推送 " 白名单 " 力度,推动更多房地产项目进入 " 白名单 ",实现 " 应进尽进 "。指导银行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缩短审批和放款时限。强化银企对接,促进 " 白名单 " 项目尽快放款。
有效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对新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企业就业、首次购房 ( 已缴纳契税、在我市缴纳社保 ) 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 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 ,分别给予 3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到位。
继续用好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个人购房契税减征等税收优惠政策。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我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申请撤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签订的网签合同备案,不再享受相关政策。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滨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职工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 60 万元提高至 80 万元 ; 贷款职工单方正常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由 40 万元提高至 50 万元。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贷款职工为多子女家庭的、贷款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20%。同时适用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两项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以其适用政策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二是调整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 " 贷款额度 = ( 主借款人账户余额 + 配偶账户余额 ) × 25 ( 精确到万元 ) " 调整为 " 贷款额度 = ( 主借款人账户余额 + 配偶账户余额 ) × 30 ( 精确到万元 ) "。三是推进租购衔接。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 " 收房即拿证 "。贯彻《滨州市新建商品房 " 收房即拿证 " 改革实施方案》 ( 滨政办字【2024】24 号 ) 文件精神,打造 " 买房一件事 " 政务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 " 一码关联 ",推行 " 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 "、优化联合验收,实现购房者 " 住权与产权同步 ",加快推动新建商品住房 " 收房即拿证 " 全覆盖。
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2024 年 8 月 1 日起,全市新出让优质地块上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在优化容积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确定为高品质住宅试点的项目,优先列入白名单,并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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